在能成为光源前,我低下头,沐浴光。


记住这一刻

段琰的日记 02

我是段琰。

写日记这种不论是听起来还是做起来都很娘炮的事,我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会干。但我今天回家了。

姑且用记事簿来代替,看起来好歹成熟点儿。

四点零七,凌晨。肚子拉空了,像有人用石锤碾压过我的肠胃肚腹,将之前翻滚的绞痛换成了不断升腾的呕吐感。我想吐,可我没东西可吐了。

段近江踹在我肚子上的感觉到现在还没消去,像是烧起来的皮肉裹藏着一个空壳,正蓄势待发地裂开。不过我没觉得有什么所谓,我宁愿让它崩裂。我时不时在想,如果我是个女孩,段近江是不是早就把我卖掉得以好生苟挨他剩下的日子。

我睡去了。我忘记他用什么打我,又踹在我身上哪处,我是不是又断了两根肋骨。人有几根肋骨?我记得老师讲过,我忘了,我只记得之我的肋骨断掉的记忆。我越来越退化了,失去了选择性忘记的能力,也许生活从来没有给我选择性忘记的机会,它为了让我比任何人都清醒,所以不断重复着同样的事情,每天都流同等大量的血,受同样可怖的伤,以维持无法扭转的平衡。我愿意做为了世界守恒的牺牲品,反正我早已经无法修复。

是的,我睡了过去,不是昏睡,现在疲惫比疼痛更能令我感知,即使不知是睡梦还是哪个虚荡的空间,我仍被钻心剜骨。我十七岁之前绝不会这样。我会看着从段近江皮肤里迸涌出的血,因为那是我所为而兴奋得震颤。但当他的血缓缓滴落在地板上我的血中,一股恶心感喷涌进我的腔道,没有丝毫缓冲直冲我的大脑。嘭的一声。我因为流着他的血而感到无比恶心。

在湛阳溢满房间的午后,我拿出了掩在抽屉里的匕首。这是我托四班篮球队的人托关系搞到的,我骗他说只是用来吓唬人防身,绝对不会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。这把匕首比普遍的匕首要长,刀尖泛着愈发阴冷的光,我始终认为普通的匕首不足被实践,甚至不足以伤害二班那群欺负江雪的混混,更不能够捅死段近江。此时此刻这把匕首仿佛好几把利剑叠合,空气层被斩断再斩断,已经能够轻而易举的刺开我。我显然也这样做了。手臂像绽放的花儿一样,鲜艳得像飘荡着血玫瑰花瓣的溪水,流淌在凹凸不平的山谷,我甚至感到快乐,我感到沥石上的青苔仿佛被冲刷净,花儿开了一世又一世。

这样,是不是能够放走属于段近江的血,也排去我妈的血。我只需仅存一小部分我自己的血液,只要它们依附着我暂且没有受损的神经,我就能够生存。就能逃脱,就能飞起来,飞进那朵绽放的血玫瑰里,一头扎进被染红的山泉。

我真的闭上双眼之前,匕首躺在地上,亮得像另一个世界的太阳。事实上我真的没用它用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,那不算说谎。午后的阳光依然明媚耀人,它们洒落在小河般的血泊中,真的以为那是金光灿灿的水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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